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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为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始终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大政治定力,不断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把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作为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将作风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的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严禁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乘坐头等舱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严禁公款报销因私外出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的费用,严禁将本人应承担的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送礼”,严禁私车公养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

各级纪检部门及专(兼)职纪检干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灵活运用恰当的监督 检查方式,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校纪委。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师生反映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

车辆管理中心要做好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的封存工作,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在指定区域停放。各二级学院纪委和纪检干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并在节后3日内填写“青海大学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纪委。

校纪委邮箱:qdjw5310417@163.com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53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