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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示批示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廉洁节俭过“两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加强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决做到“七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节日礼品礼金;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管理中铺张浪费、攀比摆阔,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紧盯重点问题,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围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抓重点、盯关键,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紧盯各级党委(总支)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看党委(总支)是否进行了组织学习、研究部署,是否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紧盯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看党委(总支)是否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是否结合当前作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督查检查;紧盯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看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是否掌握班子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是否及时提醒、坚决制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形成清廉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从严执纪问责,铁腕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委、纪检委员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严格落实“四风”值班、报告、督办等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有公务车辆的单位要做好车辆封存工作,校纪委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各二级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并在节后5日内填写“青海大学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纪委。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5310417

邮箱:qdjw53104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