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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根据2020年省属高校巡视整改“回头看”交叉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纪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各单位(职能部门)(下同)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制定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本年度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对照学校和本单位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本单位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单位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责任清单要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针对实际。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要包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2.制定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参照目标责任书模板(见附件),制定本单位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要经过集体研究,并报主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工作。

2.各单位要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理论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并把制定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书作为学习的重要成果。

3.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书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责任精准。要突出本单位工作和职能特点,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薄弱点,找准找实,精准细化责任内容,做到全面、具体、可行。

4.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

5.各单位请于3月5日前,以电子版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电子稿发校纪委邮箱qdjw53104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