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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 1条措施,按照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

(二)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等;

(三)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四)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五)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六)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七)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送收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档消费等。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3月底分步进行。

1、开展自查自纠(2014年2月25日前完成)。2014年春节即将到来,各单位要根据上述七项整治内容,立即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安排的各项活动进行对照检查,凡有违反上述七项内容的,一律立即叫停(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文明节俭过节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巩固改进作风成果;要对春节期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找准本单位在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的问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2、加强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相关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校纪委并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要及时曝光。校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认真落实整改(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立查立改、立说立行,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整改措施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整治任务,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做好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快查严办,并及时通报曝光。

请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于3月20日前报送校纪委。

校纪委积极鼓励广大师生举报反映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问题。

举报电话:5310417 13639758347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