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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9月10日,中共青海省纪委和青海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现对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及日前召开的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强调的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通知提出的“八个严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高度重视纠正“四风”问题,抓好严禁使用公款消费行为的工作,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校内各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中共青海大学大学纪委  中共青海大学大学党委党的群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