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搞好青海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二十一条措施及青海大学若干规定,按照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本规定的情况,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向校党委汇报督查情况”的要求,校纪委定于6月20日-26日深入基层各单位进行督查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1、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二十一条措施及青海大学若干规定情况;
3、各单位落实《青海大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情况;
4、校园廉政建设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调研方法
由于校内单位较多,本次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单位 |
时间 |
单位 |
6月20日上午 |
土木工程学院、 水电工程学院 |
6月25日上午 |
计算机系、现教中心,附中附小 |
6月20日下午 |
昆仑学院 牧科院 |
6月25日下午 |
校办、计财处 外事办 |
6月21日上午 |
生态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
6月26日上午 |
学生处、教务处 基建处 |
6月21日下午 |
医学院 成教学院 |
6月26日下午 |
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人事处 |
6月24日上午 |
后勤管理中心、基础部、地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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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 |
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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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内容准备汇报材料提纲,汇报材料用数据说话。
2、没有抽查到的单位,请按督查调研内容写成书面自查材料于6月26日前交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