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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校各级党委(总支)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严格执行紧盯“四风”值班、报告和督办等制度。

二、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四风”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和节日腐败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实物,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及节日礼物、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全校各级党委(总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校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电话、网络、微信等途径,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师生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

、车辆管理中心要做好车辆封存工作。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在指定地点封存,并将封存情况及时上报校纪委。各二级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并在节后2日内填写“青海大学2010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纪委。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5310417

邮箱:qdjw53104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