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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门源县委原副书记陈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对门源县委原副书记陈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调查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宴请或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在公务活动期间借机旅游。为逃避调查,向办案人员送钱送物,涉嫌行贿犯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陈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文章来源:省纪委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