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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青海大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纪律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推进阳光治校、强化源头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青海大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简称党风廉政建设“十六条”。

1、落实责任主体。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管理好自己的人、保护好自己的人,要注重青大形象、院系形象和个人形象。

2、加强廉政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廉政修养。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宣传部每年安排2次中心组集体廉政教育学习,校内各单位也要在不同层面开展廉政教育,每年集中教育不下4次。大力宣传和学习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狠抓求真务实作风。

3、实行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各单位党委(总支)的党委书记要召开每月1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廉政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基层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强预警研判和综合干预。

4、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握其规律性、时代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其内涵。深入学习党中央反腐倡廉思想理论,弘扬古往今来清官廉吏的廉政思想,大胆借鉴和吸收人类先进的廉政文化成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要强化廉政文化进课堂,坚持党委书记为党员或学生上廉政党课。由校纪委牵头,财经学院、社科系和省情研究中心组织安排在各院系开设10场廉政文化的专题讲座。

5、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靡浪费风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和接待标准,简化接待工作,全校所有单位公务用餐一律在校内教工餐厅安排工作餐,遏制“舌尖上的腐败”。

6、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车规定。严格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严禁超标准配车、超计划购车,严禁公车私用。因公务需要购车须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包括自筹经费购车。

7、规范公费出国活动。严格规范出差(访)活动,严格执行出差(访)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非学术性出国(境)考察活动。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国(境)考察活动须主管外事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校党委批准。

8、强化制度建设。在全校范围清理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学校层面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家库,基建项目和大宗仪器设备采购都要经过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并严格执行青海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上着力解决基建工程、物品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问题,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9、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完善相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公开制度,积极实施阳光治校。各单位部门经费预算要公布上网,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纪检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突出巡视工作重点,改进巡视工作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

10、精简会议。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校党委会每月召开1次、校长办公会每月召开2次和校领导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会议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精心准备议题,提高会议实效。

11、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联系群众,倾听教授、专家和师生意见。校领导要定点联系1个院系、10名学生、1名教授,实行每周星期一接待日制度,每月听2次课,相关部门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12、开展现场办公活动。各单位负责人要广泛倾听、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的意见建议。多听基层工作反映,多到现场调研,多和基层同志沟通,加强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多开现场办公会,基层提交的报告、请示须在一周内回复,紧急情况须当场回复,领导干部要有担当的勇气。

13、注重工作作为。工作的不作为是廉政的最大问题,各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部门采取考核、观摩和讲评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奖评力度,与分配制度挂钩。创造条件,启动教师待遇提升计划,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

14、规范重大事项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改革事项要事先拿方案,进行民主测评和风险评估,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做到群众满意度要高。

15、注意“八小时之外”活动。各级干部8小时之外的活动要高雅,多参加身心健康的活动,不沉醉于酒桌、牌桌;讲实话、慎交友,管好自己,管好家人。

16、重视自我管理。领导干部做到不插手项目的招投标;不插手人员选聘,严格按凡进必考的规矩;不插手干部考核、选拔和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的评审过程,过程和结果一样重要,每个环节都要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